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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来了!药店这些药 最高加价15%

2023-04-16 责任编辑:未填 浏览数:41 恩都医药招商网

核心提示:也就是说,按照《方案》,浙江省所有定点零售药店如在集中采购平台上销售药品,只能在医疗机构支付价格的基础上加价15%,最高只能加价200元。零售药店一方面可以通过参与带量采购获得优质的采购价格,同时可能获得更多的处方品种。。

800家门店主动加入集中采购的背后原因是什么?32个品种加价率不超过15%。市场反馈如何?

7800家店加入集采,4月启动

据云南省医药流通行业协会消息,近日,云南省近51家连锁企业7800家连锁店积极申请加入云南省政府第二批带量采购工作,涉及32家零售药店销售品种。根据国家统一部署,预计本月正式实施。

也就是说,云南省7800家门店将选择跟进实施32个品种带量中标。

32个品种跟进执行

公开资料显示,国家组织的第二批药品集中采购目录共涉及33个品种,其中32个为口服制剂,除1个为注射液——注射用紫杉醇(白蛋白结合型)外,其余均属于零售药店常规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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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政府鼓励零售药店参与带量采购,很多省份也实施了相关政策,要求药店参与。目前有药店积极跟进和政府自愿参与两种模式。

零售药店一方面可以通过参与带量采购获得优质的采购价格,同时可能获得更多的处方品种。

同时,另一方面,带量采购也对药店的资金实力要求较高。

毫无疑问,对于集采来说,业内最关心的问题就是相关品种的销售定价,否则即使很多品种拿到优质的采购价格,也可能对中小药店有一定的压力。

也就是说,虽然带量采购对于零售药店来说是大势所趋,但销售定价的问题却成了影响药店经营者尤其是中小药店头脑的一个“结”。

最高加价15%

根据《云南省零售药店实施药品集中采购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原则上参与集中采购的单位需按申报计划完成年度采购量,如有异常应及时上报。

价格方面,要遵纪守法,政府在门店谈判的采集品种差价不得超过15%。

也就是说,按照《公约》,零售药店可以享受优惠政策,获得更好的处方品种,获得更低的进价,但相应品种的销售价格也有“天花板”,最高提价不得超过15%。

对于加价不应超过15%的问题,业内人士也有不同的看法。

有药店老板表示:去年出现同一种药,医院和药店不同价的现象后,为了保持客流,即使成本很高,也不得不低价销售。还不如目前加入带量采购,至少采购价格低。

也有一线药店说:15%根本覆盖不了药店的成本,水电房租人工成本都不缺。这些处方品种只是为了留住客户,不赚钱。

至于如何加价销售,浙江医保局之前也出台过相关文件。

今年1月8日,浙江省医保局发布《提升药品集中采购功能推进医保药品支付标准全覆盖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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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5-79000就医保药品集中采购和支付标准提出了具体措施。实施范围涉及全省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医保定点民营医疗机构和医保定点零售药店。

其中,《方案》明确指出,全省所有定点零售药店执行统一的医保药品支付标准,高于医疗机构确定的支付标准15%(不含国家和省谈判药品),最高不超过200元(以最小包装为基准)。

也就是说,按照《方案》,浙江省所有定点零售药店如在集中采购平台上销售药品,只能在医疗机构支付价格的基础上加价15%,最高只能加价200元。

与云南省现行支付价格相比,浙江省药店支付价格的基本标准不同,基本价格为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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