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了一份通知,对山西省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中的部分药品进行了调整和规范。这些调整和规范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 西药通用名后使用罗马数字进行区分认定。例如,原本的“氨麻美敏片”,现在被认定为“氨麻美敏(Ⅱ)片”、“氨麻美敏口服溶液”、“氨酚伪麻美芬胶囊”、“氨酚伪麻美芬片(Ⅱ)”、“氨酚伪麻美芬片(Ⅲ)”等等。
2. 对一些缓解感冒症状的复方OTC制剂进行了更名。例如,“氨麻美敏片”被更名为“氨麻美敏(Ⅱ)片”,“氨酚伪麻美芬口服溶液”被更名为“氨酚伪麻美芬(Ⅱ)口服溶液”等等。
3. 部分药品通用名称进行了变更。例如,“氨麻美敏口服溶液”的通用名由“氨麻美敏片”改为“氨麻美敏口服溶液”。
4. 部分药品的认定进行了调整。例如,“洛芬葡锌那敏片”从原本的“美扑伪麻片”中归类为“双扑口服液”。
此外,通知中还删除了一些药品,如“美扑伪麻片”、“氨酚伪麻美那敏片”、“美扑伪麻口服液”、“氨酚美伪麻片”、“美息伪麻片”、“双分伪麻片”、“双扑口服液”和“锌布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