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最后一个工作日,央视新闻联播报道,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一次会议召开。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习近平在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强调实施药品流通“两票制改革”,净化药品流通,解决突出问题。
这种高规格的发言和语气,几乎预示着2017年“两票制”将在医药市场引起的一系列变化。多家媒体近日报道,全国版两票制正式文件将于春节前正式公布。
重庆推出“两票制” 倒逼产业改革
正当我国医药行业面临改革之际,重庆市卫计委于2017年1月3日发布《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业内普遍认为,重庆的“两票制”将是最接近全国两票制的正式文件,对整个医药流通领域的改革具有借鉴意义。
重庆将从2016年12月31日起实行“两票制”。过渡期为2017年5月31日前;2017年6月1日起,全市所有公立医疗机构正式全面实施“两票制”。
过渡期内,生产企业应充分综合考虑医疗机构原有分销渠道等因素,确定重庆地区一级商业代理关系,并于4月1日前在重庆药品交易所平台更新,签署并公示承诺书;经营企业和医药流通集团企业视同生产企业,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签署并公示承诺书;企业必须妥善处理不符合“两票制”要求的库存药品。
医疗机构在生产企业层面的商业代理关系确定前,可暂按原渠道采购药品。4月1日后,他们应根据药品采购和使用情况及时调整和优化分销渠道。各区要充分评估当地基层医疗机构的药品配送保障情况,确需增加一票的,要通过公开遴选确定经营企业并备案。
对于企业普遍关心的工商界定问题,文件明确,药品生产企业或集科、工、贸于一体的集团企业设立的全资或控股的商业公司和境外药品国内总代理,可视为生产企业;符合要求生产的药品,可视为生产企业为只销售本企业药品的委托企业(集团)设立的全资或控股商业公司;以上情况仅限于一家商业公司和一家国内总代理。
在医药流通集团企业内部总公司、分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之间挑动药品不视为一票,但最多允许调配一次药品。对实行药房托管的公立医疗机构,经营企业可委托其进行托管和配送,但不得购销,即不得开具发票。
“两票制”全国铺开 数万药商面临大洗牌
其实两票制对于医药行业来说并不陌生。
自2016年4月2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首次提出逐步推行药品购销“两票制”以来,国家层面与此相关的纲领性文件陆续出台。地方政府也对此发表了看法,将陆续实行两票制。
截至12月28日,已有24个省市对两票制表态,积极鼓励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实施“两票制”,安徽、湖南两省出台实施两票制意见,均明确2017年实施两票制。
有分析指出,医药批发企业要做好准备,迎接两票制带来的一系列变化和挑战。从长远来看,市场结构的变化和一些淘汰
2.获得药品第三方物流资质的地方龙头商业企业,因其资金优势和品种渠道优势,应将业务重点放在吸引异地产业药企上;商业医药公司可以为客户搭建现代物流平台,提供省内各城市之间的仓储和干线运输服务。如果社会资源丰富,还可以与当地机构合作开展仓单质押、订单保理等业务。
3.对于社会化物流企业,重点是为医药、食品、保健品等大健康企业提供合规的仓储运输服务。通过利用自身在物流订单处理方面的优势(医疗机构配送或冷链产品配送收益高)。如果仓储面积或园区用地面积充足,可以吸引当地工商医药公司建设仓库,并为仓库内的主要设备提供融资租赁服务。
在“两票制”的压力下,越来越多的省份将正式开放药品三方物流业务的备案,2017年很可能是药品三方物流业务全面开放、百花齐放的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