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快审评审批并畅通创新药纳入医药报销的通道,有关部门应该采取多项措施。首先,需要激励企业增加研发投入,提高药品的标准和质量,从而推进医药产业结构的调整和转型升级,实现药品安全、有效、质量可控。为此,国务院日前出台了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意见,明确了12项改革任务。其中,通过加快审批速度,可以解决新药申请大量积压的问题,同时注重提高药品审评标准,实现药品安全、有效、质量可控,推进我国医药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绝不是简单的“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然而,审评审批制度也存在一些弊端,如审批周期漫长、药品注册申请数量与获批批文数之间失衡等。因此,在加快审评审批的同时,必须畅通创新药纳入医药报销的通道。此外,还应该加大对拥有高新技术企业的资金扶持,降低生物医药企业的税负,促进药品研发的积极性。同时,有关部门还应探索药品上市许可与生产许可分离管理模式,以便研发者集中资金和技术进行新药研发,减少因多次转让或分段转让出现的“重复研发”问题,进而从源头上激发药品研发机构和科研人员的创新积极性,提高创新质量。此次改革还应该简政放权,严格规范和制约药品、器械审评审批权力,明确审批内容和标准,同时对审批流程进行信息公开,形成对审评审批行为的公开监督。最后,在行业改革的同时也应关注到,现行审评审批制度虽有诸多弊端,但在保障药品安全方面也有积极的一面。因此,如何在保障药品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加快审批速度,提高上市药品的有效性和安全可控性,解决民众用药需求,才是此次改革的最终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