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黑龙江省卫生厅发布了最新的通知,要求全省各地合理配置乡村医生,以确保群众方便和优化卫生资源配置。今年年底,每个村卫生所(室)必须至少有1名乡村医生。
黑龙江省卫生厅根据县域内行政村和服务人口数量,以及本地实际需求,确定了每个地方需要的乡村医生人数。然后,黑龙江省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向市(地)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批准,并省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在聘用乡村医生方面,黑龙江省要求按照“竞争上岗、择优聘用”的原则,优先聘用那些在村卫生所(室)执业并具备乡村医生执业资格的人员。通过考试考核等方式,选拔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较高的人才。对于那些未能聘用的乡村医生,黑龙江省卫生厅要求,在以后的招聘中要优先聘用。
此外,黑龙江省还要求各地打破户籍限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人员,以确保每个村卫生所(室)至少有1名乡村医生。以上工作必须在2011年底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