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卫生厅宣布,从6月1日起,该省正式实施餐饮服务行业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举报奖励制度。举报人可以匿名举报,并凭自编的举报密码领取奖励,最高可获得1万元的奖金。
根据该奖励制度,举报奖励范围包括:
1. 非法添加非食品添加剂制作食品的; 2. 使用非食品原料制作食品的; 3. 滥用食品添加剂制作食品的; 4. 使用回收原料制作食品的; 5. 使用过期、变质食品原料制作食品的。
任何人都可以以任何方式向县级以上餐饮服务监管部门举报。举报奖励将根据举报内容的不同,分别给予不同金额的奖励。对于以匿名方式举报的,举报人可以提供6位举报密码。在领取举报奖金时,举报人应提供举报密码并经受理单位确认后方可领取。
同一违法行为被多次举报的,根据受理单位的受理记录,只有最早举报者可以领取举报奖金。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成员共同领取举报奖金。
陕西省要求各级餐饮服务监管部门对举报人信息负有保密责任。举报者举报违法行为后,受理举报的餐饮服务监管部门应立即按照《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对举报线索进行查处。
对于违法货值在1万元以下的,举报人将获得一次性奖励2000元;违法货值超过1万元的,举报人将获得一次性奖励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