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所需基本药物能够及时、足额配送到位,我省已对中标药企配送信息实行公示,并建立了全省规范化的中标生产企业基本药物配送情况信息公示制度。
目前,为满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紧急需求,药品配送企业需在4小时内配送急救药品;一般药品则需在72小时内送达。对于基本药物配送不及时的企业,我省将限期一个月对其进行整改,并将其配送不及时的情况记入企业信用档案中,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如果企业逾期不改,则会严格进行市场清退。
建立这一制度,旨在确保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所需基本药物能够及时、足额配送到位,从而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水平,保障患者获得高质量的基本药物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