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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政策细节明确,新一轮采购计划年内启动

2024-02-19 责任编辑:未填 浏览数:9 恩都医药招商网

核心提示:在细化药品分类采购措施方面,通知规定省级药品采购机构应根据全省(区、市)上年度公立医院药品采购总金额,按照每个品规采购金额的百分比排序,将占比排序累计不低于80%、且有3家及以上企业生产的基本药物和非专利药品纳入招标采购范围。通知要求各地制定明确的时间进度表和技术路线图,以确保今年内启动新一轮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此外,通知还规定直接挂网采购药品时,可参照妇儿专科非专利药、急(抢)救药品遴选原则和示范药品,由省级药品采购机构合理确定本地区相关药品范围。对于不能纳入谈判的药品,通知鼓励继续探索以省为单位的集中采

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了一份名为《关于落实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该通知旨在明确药品分类采购的各项措施,并规定各地应尽快制定实施办法。通知要求各地制定明确的时间进度表和技术路线图,以确保今年内启动新一轮药品集中采购工作。

根据该通知,药品采购范围由医院按照不低于上年度药品实际使用量的80%制订采购计划,药品采购预算一般不高于医院业务支出的25%~30%,并报省级药品采购机构统一汇总。省级药品采购机构在汇总分析的基础上,应合理确定本省(区、市)的药品采购范围。

在细化药品分类采购措施方面,通知规定省级药品采购机构应根据全省(区、市)上年度公立医院药品采购总金额,按照每个品规采购金额的百分比排序,将占比排序累计不低于80%、且有3家及以上企业生产的基本药物和非专利药品纳入招标采购范围。同时,通知坚持双信封招标制度,科学设定竞价分组,从严控制中标企业数量。各地开标时间统一集中在每年11月中下旬。对专利药品和独家生产药品实行谈判采购,今年将启动国家谈判试点。对于不能纳入谈判的药品,通知鼓励继续探索以省为单位的集中采购路径和方式,并实行零差率销售。

此外,通知还规定直接挂网采购药品时,可参照妇儿专科非专利药、急(抢)救药品遴选原则和示范药品,由省级药品采购机构合理确定本地区相关药品范围。同时,医院从药品交货验收合格到付款的时间不得超过30天,鼓励医院公开招标选择开户银行,并由银行提供相应药品周转金服务。最后,通知还要求完善药品供应配送管理,兼顾基层供应,鼓励县乡村一体化配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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