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国家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通报,经中国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江苏富源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生产的8批次中药饮片被检出不合格。其中,有一批药品被厂家贴上标签,否认是厂家生产的。
现将有关情况公布如下:
经中国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标称江苏富源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安徽协和成药业饮片有限公司、亳州金少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安国市盛辉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广东美泰药业有限公司、四川源上草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巫山县医药公司中药饮片厂等企业生产的8批次人参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农药残留。
对上述不合格中药饮片,相关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采取查封、扣押等控制措施,要求企业暂停销售和使用,召回产品,并进行整改。
要求中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单位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四条、第七十五条对上述企业生产销售不合格药品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并在三个月内公开相关单位生产销售不合格药品的处理结果,及时报告相关情况。
在调查工作中,企业对产品真实性有异议的,可以向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由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企业生产销售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告知被抽样单位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抽样单位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收到不合格产品真实性异议通知后,应当立即立案调查,并追溯产品来源。确由有标志的生产企业生产的,相关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生产企业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