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来,首都儿研所发生了一起药品过期事件。一名3岁的男童在输液治疗时,发现父亲输入的注射液已过期14天。该负责人表示,目前尚不清楚过期药是如何进入病房的,有可能是因为护士在操作过程中疏忽,或是因为孩子使用的药品并非过期药。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媒体曾多次曝光医院使用过期药的问题。例如,2014年,厦门市第二医院曾给患者注射过期药品,导致管理混乱。2013年,一名白血病患者在廊坊市中医院被输过期药。2010年,哈尔滨市传染病医院给多名患儿注射过期药,导致这些儿童出现嗜睡、发烧不退等不良反应。同年,吉大一院则用“过期药”致一患者瘫痪。
事实上,医院的管理制度中都有临近效期药品的使用和清退制度,并会定期对药品进行清点。然而,在审核过程中,可能会因为工作量大而疏漏。此外,这项工作往往由医院自行监管,卫生部门虽然有所涉及,但频次较少。因此,工作的完成程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医院相关人员对工作的责任心。
患儿研所使用的过期药物是生理盐水,这是几乎所有医院用量最大的药品。很可能是因为各种原因,这些药品滞留在了某个死角。当发现后,家长可能会误认为是生理盐水这种常用药品,而没有太关注,因此混在了常规药品中。负责人表示,护士拿错药的可能性不大,因为她的药多是从药房取来的。然而,这个问题的发生,最主要的还是管理环节有问题。
首先,药品的有效期是保证其质量的重要环节,不应该仅仅依靠医院内部进行清理。其次,发药过程缺乏一个核查环节。尽管如此,这些并非患儿研所特有的问题,而是许多医院共有的缺陷。医院用药关系到患者生命,药事管理部门有必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