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化培养一名全科医生需要8年时间。为解决培养周期较长与基层急需之间的矛盾,国务院办公厅7日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该指导意见提出,为了解决当前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人员短缺和培养周期长的问题,近期将采取转岗培训等多种措施来加强全科医生培养。
指导意见提出,到2012年,每个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农村乡镇卫生院都将有合格的全科医生。为此,近期将大力开展基层在岗医生转岗培训,并强化定向培养全科医生的技能培训,以提升基层在岗医生的学历层次。同时,指导意见还鼓励医院医生到基层服务,以满足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的需求。
对于符合条件的基层在岗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指导意见将按需进行1到2年的转岗培训。转岗培训的主要目标是提升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能力。这些培训将在国家认定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基地进行,培训结束后,通过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统一考试,获得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合格证书。这些医生可以注册为全科医师或助理全科医师,适当增加为基层定向培养5年制临床医学专业学生的临床技能和公共卫生实习时间。
对于到经济欠发达的农村地区工作的3年制医学专科毕业生,指导意见提出,可在国家认定的培养基地经过2年的临床技能和公共卫生培训后,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然后,在国家认定的助理全科医师规范化培养基地,再经过1年左右的临床技能和公共卫生培训后,就可以注册为助理全科医师。
指导意见还提出,鼓励基层在岗医生通过参加成人高等教育来提升学历层次。符合条件后,可以参加相应执业医师考试,考试合格后可以按程序注册为全科医师或助理全科医师。此外,指导意见还严格执行城市医院医生在晋升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职称前到基层累计服务1年的规定。
指导意见强调,要建立健全城市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对口支援制度和双向交流机制。县级以上医院可通过远程医疗、远程教学等方式,加强对基层的技术指导和培训。同时,还要制定管理办法,支持医院医生(包括退休医生)采取多种方式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含私人诊所等社会力量举办的医疗机构)提供服务,并获得合理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