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辽宁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超导可视计划生育手术仪采购
项目编号:LNZC20101200865
变更事项:
现对该项目的以下内容进行更正,望周知!
一、招标公告中“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第(四)项第2条”由“如果报价供应商不是所投产品的生产制造商,需提供生产制造商(注册资金在人民币3000万元以上(含3000万元),具有ISO9000、CMD、CE体系认证)出具的授权书”
更正为“如果报价供应商不是所投产品的生产制造商,需提供生产制造商(注册资金在人民币300万元以上(含300万元),具有ISO9000、CMD体系认证)出具的授权书”;
二、招标公告中“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第(四)项第3条”由“制造商注册资金在人民币3000万元以上(含3000万元)”
更正为“制造商注册资金在人民币300万元以上(含300万元)”;
三、招标公告中“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第(四)项第4条”由“制造厂家具有ISO9000、CMD、CE体系认证”
更正为:“制造厂家具有ISO9000、CMD体系认证”。
联系方式
沈阳志诚招投标有限公司
2011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