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关于湖北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结果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公告称,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部署,按照《湖北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经过专家遴选、评估论证,并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批,我省已完成2017年国家药品目录乙类药品调整,形成湖北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省级药品目录由人社部〔2017〕15号规定的2017年国家药品目录、人社部〔2017〕54号规定的36个国家谈判药品和省内新增乙类药品组成。自2017年9月1日起实施。
附件显示,此次湖北省医保目录共新增295个品种,其中西药153个,中药142个。化学药和中成药基本平分新增份额,充分体现了湖北省医保目录调整方案中“中西药兼顾”的原则。
根据目前的统计,湖北省是唯一一个按照人社部要求,在7月31日前完成目录调整,并于9月1日实施新医保目录的省份。
附上公告全文
关于湖北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结果的公告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部署,按照《湖北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通过专家遴选、评审、论证,并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批,我厅完成了2017年国家药品目录乙类药品调整工作,形成了湖北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省级药品目录由人社部〔2017〕15号规定的2017年国家药品目录、人社部〔2017〕54号规定的36个国家谈判药品和我省新增乙类药品组成。自2017年9月1日起实施。现已发布。
附:1。《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年版)》;
2.列入国家谈判的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的药品目录;
3、湖北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药品调整表。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7年8月18日
湖北省药品目录乙类药品调整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