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发布消息,从今年1月1日起,对于16周岁至59周岁且失业且无稳定收入的北京市户籍残疾人,入住社会福利机构可享受相应的补贴政策。此外,根据《北京市残疾人入住社会福利机构补贴办法》,这些残疾人可以享受每月最多达千元的补贴。这项政策的实施预计将惠及该市近万个残疾人家庭。
为了确保政策的有效实施,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民政局和财政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印发〈北京市残疾人入住社会福利机构补贴办法〉的通知》。该办法的扶持政策包括两个方面:
首先,对于残疾人入住社会福利机构的个人补贴。根据残疾人残疾程度,每人每月可以获得400元或200元补贴。对于低保家庭的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再增加600元补贴。
其次,对于社会兴办(包括公办民营)社会福利机构的补贴。根据入住机构中残疾人的残疾程度,每人每月可以获得300元或200元运营补贴。为收住残疾人达到一定规模的社会福利机构购置康复器材,按照一定比例给予一次性补贴。如果收住残疾人20名以上,购置康复器材总额50%的比例给予补贴,最高补贴不超过20万元;如果收住残疾人50名以上,购置康复器材总额60%的比例给予补贴,最高补贴不超过30万元。
这项政策的实施,旨在为北京市的残疾人创造更好的生活条件,帮助他们更好地融入社会福利机构,享受优质的康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