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东莞市药监局发布了一则关于某药店涉嫌销售药品的通报。令人担忧的是,这家药店的主管并非企业负责人或质量负责人,而是疑为执业药师挂证。根据《药品管理法》规定,执业药师在十年内不得从事药事工作。随着新版GSP的实施,挂证的风险逐渐凸显。每年,许多医疗机构的护理、影像、检验等人员都报名参加执业药师考试,主要是为了在药店挂证以获取额外收入。许多药店“聘”用一张执业药师注册证,只是为了应付GSP认证和检查。按照国家食药总局的要求,今年底前仍未通过新版药品GSP认证的药店,明年1月1日起将不能继续经营药品。届时,出售处方药的药店都必须有注册执业药师进行处方审核并指导合理用药。而目前已完成新版GSP认证、配备执业药师的药店数量,远远未达到预期要求。据媒体报道,截止到至今,广州仍有半数药店尚未通过认证。作为特大城市、一线城市的广州尚如此,全国范围内的药店面临现状更是不容乐观。随着新版药品GSP的执行,执业药师缺口将更加扩大,近两年全国执业药师考试的报名人数比往年大幅增加。许多药学或相关专业的人员,都想着考了证可以挂出去,多一份收入。但是,在目前监管日益严格的形势下,执业药师“挂证”还能走多远?未来还能安枕无忧多一份收入吗?赛柏蓝认为,对于执业药师来说,未来还是建议在岗工作,否则一旦出现问题,将面临十年内不得从事药事工作的处罚,得不偿失。
主管药师+药师,这种替代执业药师的方案,在医疗机构不认执业药师资格的现状下,难道暗示卫生和药监系统未来能互通,互相承认和使用各自颁发的职称吗?其实近年来业内呼声不断,希望统一卫生和药监的药师,这样既能统一管理,也能更好地满足行业需求。减少“在岗的不专业、专业的不在岗”的现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