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用医疗器械市场正面临政策压力,以鱼龙混杂的家用医疗器械市场为例,其混乱局面已受到监管部门的关注。北京商报今日获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已发布《医疗器械通用名称命名规则》,并将于2016年4月1日起施行。该规则明确禁止含有“型号、规格”、“人名、企业名称、注册商标或其他类似名称”、“最佳、惟一、精确、排他性词语”、“说明有效率、治愈率用语”等9个禁止性要求。医疗器械应当使用通用名称,并符合医疗器械命名规则。否则,今后将不予审批。出台命名规则,可以规范产品名称中存在的问题,解决因命名不准确、不科学导致的医疗器械名称混乱、误导识别等问题,逐步实现医疗器械命名规范化管理。
近年来,我国医疗器械市场发展迅速,销售额从2001年的179亿元增加到2014年的2556亿元。北京鼎臣医药管理咨询中心负责人史立臣表示,该规定的出台对于家用医疗器械市场的影响更大。然而,对于医用医疗器械而言,该规定的影响却十分有限。原因在于,目前国家对医用医疗器械有着严格的审核和监管标准,但在家用医疗器械市场上,这一标准一直有所欠缺。
家用医疗器械市场鱼龙混杂,各种产品名称鱼龙混杂。例如,很多家用血压计、血糖仪、红外线仪等产品没有相关批准文号就进入市场流通。某知名家用医疗器械企业负责人也透露,这一规定的出台对于肃清混乱的医疗器械市场有一定的作用。然而,目前来看,主要限制的还是医疗器械企业的广告宣传。尤其是医美、保健等行业,未来需要寻找更多的营销方式来拉住消费者。广告将不再是企业塑造品牌的唯一途径。企业间的竞争将转向包括企业研发实力提升、诚信等级构建、售后体系完善等诸多因素在内的综合实力较量。
总之,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医疗器械通用名称命名规则》为家用医疗器械市场带来了新的机遇。规定禁止含有多个禁止性要求,有助于解决医疗器械名称混乱、误导识别等问题,逐步实现医疗器械命名规范化管理。这对于解决家用医疗器械市场的混乱局面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