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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药革:药价降低,机制完善,乡村医生心态稳定

2024-03-16 责任编辑:未填 浏览数:6 恩都医药招商网

核心提示:”为了解决这个问题,黑龙江省对绩效考核机制进行了调整和完善,确定了两个分配系数——岗位系数、考核系数,将奖励性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比例由原来的30%提高到60%,并制定了以基本药物使用量、服务质量、群众满意度、医务人员评价为核心的考核办法。”为了解决这个问题,黑龙江省对绩效考核机制进行了调整和完善,确定了两个分配系数——岗位系数、考核系数,将奖励性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比例由原来的30%提高到60%,并制定了以基本药物使用量、服务质量、群众满意度、医务人员评价为核心的考核办法。”为此,黑龙江省对绩效考核机制

6月9日,黑龙江省医改领导小组召开现场会,明确各地要在本月底前,全面完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新机制的建立工作。根据基本药物实行零差率销售的政策,黑龙江省进行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综合改革,改革旧的以药养医机制,建立新的运行机制,实现了基本药物价格下降、医务人员收入提高的********。今年4月底,黑龙江省已基本完成了新一轮国家基本药物省集中招标采购,共有456个品规的药品中标。其中,有184个品规是我国医药企业排名前100位的企业产品,占40.35%。据初步测算,基本药物采购价格较国家零售指导价平均下降62%。

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过程中,黑龙江省同步推进人事、分配、补偿等制度的改革。按照“定编定岗不定人”、全员竞聘的思路,黑龙江省分流了一批不符合岗位需求的人员4149人,目前已妥善安置3934人,其中清理清退不符合竞聘资格人员851人,剩余人员的安置将于7月底前全部完成。核定编制、岗位后,政府落实了经常性收支差额补助、强化人员经费保障的投入责任。

2010年以来,黑龙江省县级财政共安排差额补助资金近6.2亿元,基本实现了与事业单位平均工资水平相衔接。药品收入下降后,如何给予医务人员合理工资待遇,是改革中的难点。黑龙江省省委副书记、常务副省长杜家毫表示:“运行一段时间后发现,由于一些地方奖励性绩效的比重低,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内部绩效工资分配时,难以合理拉开收入差距,未能起到奖勤罚懒的作用。”

为此,黑龙江省对绩效考核机制进行了调整和完善,确定了两个分配系数——岗位系数、考核系数,将奖励性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比例由原来的30%提高到60%,并制定了以基本药物使用量、服务质量、群众满意度、医务人员评价为核心的考核办法。目前,乡镇卫生院年人均奖励性绩效工资额度可达到6500元左右,社区卫生机构可达到9000元左右。

在推进基本药物制度改革的过程中,黑龙江省也同步推进人事、分配、补偿等制度的改革。按照“定编定岗不定人”、全员竞聘的思路,黑龙江省分流了一批不符合岗位需求的人员4149人,目前已妥善安置3934人,其中清理清退不符合竞聘资格人员851人,剩余人员的安置将于7月底前全部完成。核定编制、岗位后,政府落实了经常性收支差额补助、强化人员经费保障的投入责任。

2010年以来,黑龙江省县级财政共安排差额补助资金近6.2亿元,基本实现了与事业单位平均工资水平相衔接。药品收入下降后,如何给予医务人员合理工资待遇,是改革中的难点。黑龙江省省委副书记、常务副省长杜家毫表示:“运行一段时间后发现,由于一些地方奖励性绩效的比重低,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内部绩效工资分配时,难以合理拉开收入差距,未能起到奖勤罚懒的作用。”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黑龙江省对绩效考核机制进行了调整和完善,确定了两个分配系数——岗位系数、考核系数,将奖励性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比例由原来的30%提高到60%,并制定了以基本药物使用量、服务质量、群众满意度、医务人员评价为核心的考核办法。目前,乡镇卫生院年人均奖励性绩效工资额度可达到6500元左右,社区卫生机构可达到9000元左右。

在推进基本药物制度改革的过程中,黑龙江省也同步推进人事、分配、补偿等制度的改革。按照“定编定岗不定人”、全员竞聘的思路,黑龙江省分流了一批不符合岗位需求的人员4149人,目前已妥善安置3934人,其中清理清退不符合竞聘资格人员851人,剩余人员的安置将于7月底前全部完成。核定编制、岗位后,政府落实了经常性收支差额补助、强化人员经费保障的投入责任。

2010年以来,黑龙江省县级财政共安排差额补助资金近6.2亿元,基本实现了与事业单位平均工资水平相衔接。药品收入下降后,如何给予医务人员合理工资待遇,是改革中的难点。黑龙江省省委副书记、常务副省长杜家毫表示:“运行一段时间后发现,由于一些地方奖励性绩效的比重低,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内部绩效工资分配时,难以合理拉开收入差距,未能起到奖勤罚懒的作用。”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黑龙江省对绩效考核机制进行了调整和完善,确定了两个分配系数——岗位系数、考核系数,将奖励性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比例由原来的30%提高到60%,并制定了以基本药物使用量、服务质量、群众满意度、医务人员评价为核心的考核办法。目前,乡镇卫生院年人均奖励性绩效工资额度可达到6500元左右,社区卫生机构可达到9000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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