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据遂川县医保局透露,江西遂川县下属的20家乡镇卫生院因违规使用限制级用药,被当地医保局责令限期整改。据《看医界》统计,这些医疗机构主要涉及违规使用血栓通注射液、醒脑静注射液、生脉注射液、参麦注射液、香丹注射液、清开灵注射液等多种中药注射液。这些中药注射液在医保目录中限定,只有二级医院以上才能使用。违规金额方面,这些医疗机构的违规金额在0.3万至9万多元不等。其中,遂川县禾源镇卫生院违规使用清开灵注射液、生脉注射液、醒脑静注射液等,最高被追回违规医保基金9.18万多元,并被医保局责令限期整改。此外,该卫生院还存在违规使用限二级医院以上使用的清开灵注射液、生脉注射液、醒脑静注射液等现象。
除了遂川县,福建莆田市医保局也通报了一批医疗机构违规使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药品的典型案例,涉及医院、乡镇卫生院、卫生所等39家二级以下医疗机构,主要包括舒血宁、丹参、参麦、香丹等注射液。据了解,2017年版医保目录中,人社部就限定常用的中药注射液,如痰热清、清开灵、双黄连、鱼腥草、醒脑静、血栓通、血塞通、疏血通等26种中药注射液,只能在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使用才给报销。2021年12月3日,国家医保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1年)》的通知,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正式执行,要求定点医疗机构要合理配备、使用目录内药品。在《2021年药品目录》附件“中成药成分”里,也明确规定了丹参注射液、清开灵注射液、醒脑静注射液、血栓通注射液、生脉注射液、香丹注射液等一批注射液的使用限制及其使用条件。
据业内人士分析,在医保严查的浪潮中,基层医疗机构还需多加注意,合法合规执业。此次医保违规典型案例的曝光,提醒了医疗机构应严格按照规定使用药品,确保患者用药安全。同时,医保局也将持续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力度,确保医保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