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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菏泽为贫困户买大病商业险惠及八万人

2023-02-18 责任编辑:未填 浏览数:18 恩都医药招商网

近日,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扶贫办指出,牡丹区已安排专项资金900多万元,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按照每人每年110元的标准,为建档立卡的82197名贫困人口购买大病医疗商业补充保险,力争让贫困人口大病医疗自负费用占住院医疗总费用的10%以下,这将会最大限度的减轻贫困人口的就医负担。据悉,牡丹区为贫困人口购买大病医疗商业补充保险的做法在山东省尚属首家。

一般贫困户中因病致贫占比高达47.7%

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是造成农村人口贫困的主要原因之一,通常是一人得病,全家返贫。目前,牡丹区建档立卡的贫困户有32145户、82197人,其中一般贫困户(非低保五保户)14420户、41664人。数据显示,一般贫困户中因病致贫的有6884户、17467人,占比分别达到47.7%和41.9%。2015年,该区贫困人口的大病治疗总费用高达7962万元,按照目前的居民医疗保险政策,一般情况下个人负担的总费用大约为3480万元,约占医疗总费用的43.7%。

保险实施后个人负担医疗费占比可降低至7.8%

牡丹区实行的农村贫困人口大病医疗商业补充保险的补偿范围是经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居民大病保险、居民大病二次补偿、民政城乡医疗救助(特殊人员民政救助)补偿后,需要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这些费用再按照《牡丹区农村贫困人口大病医疗商业补充保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规定的补偿比例由保险机构再次补偿,其中统筹内费用补偿90%、统筹外报销费用补偿85%、特种大病门诊费用补偿90%,最后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占比可降低至7.8%。

《方案》规定,保障对象要以公立医院为就诊医院,实行逐级就诊制、转诊制,按现行政策规定由个人全额负担的目录外的住院医疗费用,牡丹区属定点医疗机构(含政府参股PPP项目医院)负担5%,在出院办理居民医疗保险结算时给予直接减免。同时,牡丹区还建立居民大病保险第三方评估机制,区人社局通过政府采购,选取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第三方机构承担全区居民大病保险的评估工作。

为更好实施这项惠民工程,牡丹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成立区农村贫困人口大病医疗商业补充保险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分管领导任组长,区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区扶贫办、财政局、人社局、民政局、卫计局、金融办、审计局以及乡镇办事处等部门单位共同参与,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建立并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长效机制。同时,针对大病补充保险可能带来的过度医疗,区纪检、卫计等部门将联合保险机构加强对住院贫困人口的医疗巡查力度,督促医院依法依规进行医疗诊治,最大限度的发挥财政资金的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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