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嘉应制药在公告中宣布,董事会近期收到了部分投资者、董事和监事对冯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反映。通过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司得知冯彪因涉及股票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当日,冯彪向公司提交了辞职报告。
12月8日,冯彪认为公司在法人治理结构方面存在重大缺陷,因此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辞去非独立董事、副董事长职务。辞职报告在送达董事会后生效。辞职后,冯彪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公告披露日,冯彪为深圳市老虎汇的实际控制人。
冯彪及老虎汇等与东方证券就涉及老虎汇持有的57,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27%)公司股票的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一案,根据民事判决书,老虎汇应向东方证券支付尚未偿还的融资本金人民币4.7亿元及延期利息和违约金等。冯彪先生对老虎汇的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老虎汇未按期履行付款义务,其所持有的57,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27%)公司股票存在被拍卖或变卖的风险。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已于2021年9月22日公告(2021)沪民终33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该等判决为终审判决。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告已满60日,(2021)沪民终337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
冯彪此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是因原告东方证券与被告北京东方君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冯彪、高忠霖、詹素芬、向平就涉及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一案的执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