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招标平台于1月15日发布了《湖南省卫生计生委药政处关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网上采购非基本药物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明确指出,基层医疗机构可在医保和新农合药品报销目录内,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要求,在一定比例内配备非基本药物。湖南省已不再进行新的非目录药品增补。根据湖南省卫生计生委的要求,基层医疗机构使用非基本药物时,采购药品规格不得超过本年度基本药物品规总数的25%,采购金额不得超过本年度基本药物采购总金额的30%。非处方药金额不得超过本年度基本药物使用金额的5%。每个县(市、区)配备使用的非处方药不得超过25个品种。湖南省已对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制定了明确的使用比例要求。
在《湖南省卫生计生委药政处关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网上采购非基本药物有关事项的通知》发布之前,包括广东、浙江、湖北、湖南在内的多个省份已呼应国家政策,开启了基层用药“松绑”的工作,允许基层使用一定比例的非基药物。然而,同时规定了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使用比例,强调基本药物配备使用的主导地位。湖南省卫生计生委对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均有明确的使用比例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