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26日发布了通报,称陕西广联药业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存在非法回收药品或为非法回收药品企业提供发票等严重违法行为。食药监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大检查力度。
通告指出,这7家企业分别是:陕西广联药业有限公司、河南省华方通医药有限公司、湖北明达药业有限公司、西安藻露堂药业集团利尔欣医药有限公司、四川宏泰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药品分公司、四川蓝怡药业有限公司、河北益民医药有限公司。其中,陕西广联药业有限公司直接从非法人员手中大量购进不明药品,其行为严重违反了药品管理法相关规定。有关地方食品药品监管局已分别责令相关企业停止经营,并撤销了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相关涉事药品已被分别扣押或责令企业追回售出的药品。
此次事件再次提醒我们,药品的购销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企业必须从正规渠道购进药品,不得从非法人员手中购进不明药品。同时,企业也必须遵守发票管理相关规定,确保开具的发票真实有效。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加强对药品购销企业的监管,确保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保障公众的健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