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企业信息库,对药品和医用耗材配送的各个环节进行全程信息公开。近日,辽宁省出台了相关规定,推出一系列推进药品和医用耗材流通领域改革的新举措。据了解,辽宁省重点规范了药品和医用耗材流通秩序,减少和规范流通环节,推动药品和医用耗材价格的进一步降低。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辽宁省通过确立药品和医用耗材生产企业在药品和医用耗材流通过程中的主体责任和地位,使生产企业在药品和医用耗材配送中成为一个责、权、利相统一的闭环系统。同时,辽宁省建立了诚信体系,配送企业考核、约谈、退出和处罚等制约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
其中,对于被取消配送资格的企业,原来承担配送的品规将由中国市场集中采购平台从辽宁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配送企业信息库中优先选择配送率高的企业替补。对于全年综合配送率综合配送率低于80%、单项指标排名在后20位的、医疗机构对配送伴随服务不满意4次及以上的企业,其配送资格将被取消。
同时,辽宁省还加大了简政放权的力度,取消了药品和医用耗材配送企业的省、市两级遴选招标,改为实行资格准入。对生产(配送)企业的配送活动,则实行省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领导小组11个成员单位多部门共同监管、综合治理。
此外,辽宁省还将建立企业信息平台,通过信息化技术实现药品和医用耗材的实时追溯、流向管理、库存盘点、质量监管等功能,提高药品和医用耗材流通的安全性和可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