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政府网站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指出,医疗救助制度自2003年以来得到了长足发展,但在此制度设计上,没有将因病致贫家庭的重病患者纳入救助范围。此次该省将医疗费用支出型贫困家庭,也就是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作为重要救助对象。该省明确了因病致贫家庭的认定标准:一是在提出申请之月前一年内,家庭可支配收入扣除家庭自负医疗费用支出后,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当地低保边缘家庭认定标准;二是家庭财产符合当地城乡低保申请家庭经济状况认定标准的相关规定。
据统计,2014年山东省累计支出医疗救助资金9.4亿元,资助、救助困难群众317万人次。该制度主要采取两种方式实施救助:一是资助困难群众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帮助困难群众通过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报销医疗费用支出;二是对救助对象经过医疗保险补偿后的住院或者门诊自负费用给予补助。
《实施意见》对完善医疗救助制度提出了六项基本要求:一是要求提出2015年年底前整合城乡医疗救助制度;二是要求扩大救助对象范围;三是要求拓展资助参保的筹资渠道;四是要求明确门诊救助范围;五是要求提高住院救助标准;六是要求规范医疗救助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