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西宁市日前发布《关于扶持和促进中藏医药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旨在通过多种途径推动中藏医药事业的繁荣。具体目标包括:
1. 2020年,在没有设立中藏医医院的行政区域,以引进社会资本的方式新建1家中藏医医院;全市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中医病床占总床位的5%;全市二级以上中医院中医病床占总床位的50%;75%的村卫生室能提供中医药诊疗服务。
2. 中医药服务占卫生服务总量的比重在上一年基础上提高5%~10%。
3.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藏医药执业人员应占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20%以上。
4. 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开展10项以上中藏医药适宜技术,75%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应用5种以上中藏医适宜技术。
5. 提高中藏药院内制剂价格,将院内制剂、煎药费等费用列入各类医保支付范围;较大幅度提高挂号费和针灸、整骨、药浴等传统项目和中藏医药适宜技术的服务价格,将其列入各类医保支付范围。
6. 据悉,该市将每3年~5年在公立医疗机构开展一次名中藏医评选工作,建立名中藏医工作室。对公立医疗机构中评选出的名中藏医专家工作室,给予每个工作室10万元扶持资金。
这些措施旨在为中藏医药事业的发展提供有力支持,进一步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满足广大患者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