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9日通过并原则批准了《上海市实施办法(草案)》,该法草案内容包括严格控制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建立使用记录制度以及食品摊贩实行信息登记等。上海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张凌表示,食品安全事关百姓生命健康的大事。部分委员指出,实践中,一些生产企业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生产食品或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添加剂,这对广大民众的健康构成很大危害。因此,建议法规予以禁止。在此次提交表决的《办法》中,对生产企业的此类行为进行了明确的法律约束。
为了杜绝部分生产企业使用超保质期食品来生产食品,上海食品安全生产实施办法(草案)规定,禁止生产“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为原料”的食品。同时,明确食品生产经营者须严格控制食品添加剂使用、建立使用记录制度,并“不得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添加剂”。对备受关注的食品安全问题,上海市长韩正也表示,下一步将按照“五个最严”的要求,即最严的执法、最严的监管、最严的准入、最严的处罚、最严的问责,努力使上海成为食品最安全的城市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