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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企招标7大不可行,否则丢市场!

2023-02-18 责任编辑:未填 浏览数:13 恩都医药招商网

周末,本想休息一下,但是广东省卫计委又进发了201501相关产品涉及的企业及医疗机构的处罚通知,于是本着呵呵的原则,风轻草拟了几条招标风险,大同小异,很多省均存在以下集中情况,如果一不小心被列入黑名单,药企面临痛失招标市场,前面招标投标总做白做了。仅供参考,干投标的,脑子中的那根弦,万万是要时刻绷紧的!

一、未及时签订三方合同 代表省份:广东省

广东省卫计委办公室定期公示,对未按规定签订三方合同的生产企业将列入省药品非诚信交易名单,并取消该生产企业全部品规两年内挂牌交易资格。同时,如果是配送商未及时履约签订合同,根据规定,生产企业将一并受到上述处罚。

二、配送率不合格 代表省份:安徽省

在2014年安徽1118招标中,方案规定,2013年全年在我省基本药物(含省补充药品)集中采购中,平均配送到位率低于51%;或2013年全年在我省县级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中,平均配送到位率低于61%的生产企业(该企业生产的廉价药品及国家定点生产药品品种可参与投标),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三、配送未全部覆盖 代表省份:湖北省

最近,湖北省基药平台屡屡下发通知,要求中标的基本药物必须达到全省覆盖。按照《湖北省医药购销领域不良记录管理规定》,湖北是严格实行不良记录和市场清退制度,投标人、中标的药品生产企业若未按规定实行全面覆盖,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随意放弃中标价格 代表区域:上海市

上海市SH-YP2014-1招标文件规定,“36.1.1 中标后随意放弃中标资格”将被列入“违规名单”,将按上海市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处罚。同时, 同一企业连续出现两次发生此类违规情况的,将取消生产企业下一轮投标资格.

五、串标围标\蓄意提价 代表省份:浙江省

以此次浙江省第二批招标来说,方案规定,投标企业在集中采购过程中,若出现串标、围标、蓄意抬高价格或以低于药品成本价格恶意竞争等,按有关规定纳入不良记录,取消该企业所有产品在全省的中标资格。自取消之日起两年内不接受其任何产品参加我省药品集中采购,各医疗机构两年内不得以任何形式采购其产品,并中止原签订的购销合同。

六、递交虚假材料骗取产品挂网 代表省份:江西省

江西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挂网采购实施方案(2014年版)第二十七条规定, 生产经营企业若有递交虚假材料骗取产品挂网的行为, 依据《江西省医药购销领域不良记录管理规定》和《江西省药品挂网采购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进行处理,终止其产品挂网资格,并取消下一年度挂网资格。

七、还有第七项,非常重要,那就是全国范围内的GMP检查及药品抽检,这个不用细述,若不合格,直接一票否决。(山东风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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