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洪杰
2月25日,辽宁省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开展“4+7”城市药品集中采购品种未中选药品梯度降价工作的通知》(辽医药采购领导办公室〔2019〕18号),指出对“47”城市药品集中采购中未中选的药品,参照上海结果逐步降价。
梯度降价的药品系列
“47”市联合采购办发布的《4+7城市药品集中米购中选品种表》涉及的25种药品中,其他未中选药品已在辽宁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采购。
降价法
(1)对已完成上海市梯度降价的药品,执行上海市降价结果。
(二)未纳入上海市梯度降价范围的其他药品,需在现行网上采购价格(以中选价格为底)的基础上,实现按差价梯度降价,方可继续网上采购。如果差价较大,就要进一步加大降价力度。
其中,已通过国家质量疗效一致性评价的原研药、参比制剂和仿制药,在规定期限内,由药品生产企业按照“47”市联合采购办梯度降价规则自主申报降价,价格不高于上海市已完成梯度降价的药品(如有规格、包装差异,按差价规则计算)。
其他仿制药的采购价格必须低于同品种的中选价格,才能继续网上采购。药品生产企业在规定期限内,以低于同品种中选价格的价格自主申报降价(剂型、规格、包装有差异的,按差价规则计算)。
上海原则
根据上海市早前发布的带量采购补充文件,医疗机构可以采购同品种、价格合适的非中选药品。对符合本次集中采购申报条件的同品种最高价药品,需在上海市2017年中标价(或网上价格)的基础上,按照差价实现梯度降价,再继续采购使用。如果差价较大,就要进一步加大降价力度。实际采购价格由生产企业和医疗机构通过网上公开议价确定。
上海的原则是引导原研同步降价,其他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产品要进行价格限制;药店设置红线(最高限价),鼓励企业进一步降价,与医疗机构谈判。所选品种的价差倍数分为三档,分别为10%、20%、30%。下调的依据是2017年上海的挂牌价。也就是说,未中标的品种将按照与中标品种的价差进行分级,在其2017年上海挂牌价基础上分别下调10%、20%、30%。
其中,如果2018年部分未中标品种已经降价,将面临两种价格:要么是2018年上海实际收购价,要么是2017年“47”最低中标价——,在两者较低价格上至少降低10%。
此外,对于非最高限价的符合性评价产品,即“非原研”,也设置了最高限价:不得高于2017年、2018年上海市最低采购价,也不得高于4个7城市的最低中标价和原研降价后的价格。
这次辽宁对“47”未中选药品选择联动上海,实行梯度降价。是否预示着未来将对未中选药品进行全国价格联动?未来市场格局会发生什么变化,还有待观察。